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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春乔,论资排辈,宋梨花是大夫人的话,那她就是二夫人了。说是妾室,实际上她很早就嫁给了苏北岳,差不多也有十五年了,宋梨花这个正牌夫人不在的情况下,她就是将军府实际上的内当家。出身桐城望族,娘家背景强大,本人也精明能干,立业三年为苏北岳生了一个女儿,名苏雪华,比苏扶摇小多半岁,十分美貌,在桐城很有名气。

上官静,三夫人,商贾之女,倭寇作乱东南,她是被苏北岳从倭人刀下救出来的,也跟了苏北岳十几年。

丁芷兰,四夫人,出身一支没甚名气的小士族,据宋老三说是个温柔的人,为苏北岳育有一女,苏青宁,立业四年生的,如今尚未及笄。

宋老三并不是完全的莽夫,既然宋梨花问起了这些,他也就提醒了她一句,二夫人林春乔,不是个简单的人。

这句话,让宋梨花和苏扶摇都感到了一丝压力。

“扶摇,你说我们该去桐城吗?”宋梨花有点犹豫。

初接到苏北岳家信的喜悦,已经被残酷的现实冲淡,身为女人,天生有关于宅斗的敏感神经,她预感到此行不会如先前设想的那般美好。

“去,当然要去!”苏扶摇坚定地说道,“娘,你才是苏家正牌的夫人,为什么不去?你为爹苦守十五年,不就是希望他出人头地后,让我们娘俩过的幸福无忧吗?哪有我们播撒种子,却让别人收获果实的道理!”

宋梨花也不是瞻前顾后的人,也一拍手道:“没错,我们是该去,我要把你带去桐城,让你爹看看,这就是我为他养的女儿。”

苏扶摇重重点头。

母女两个便当机立断,立刻商量起启程的事来。

破家值万贯,虽然这家十分地清贫,但是这房子作为不动产,本身也是极有价值的,再加上田地,也不是随便就能抛弃的东西。

两人商量了一下,决定把这房子和田地都委托给宋老三,由他代管。

而宋老三那边,得了母女的确信以后,也很快找好了马车和车夫。

车夫姓刘,因生了一双大脚板,人人都叫他刘大脚,是个五十多岁的鳏夫,老实巴交,很信得过。

宋梨花和苏扶摇的行李很简单,除了衣裳、被褥还有必要的生活用品,就只有一只小白狗。

小白狗就是苏扶摇从山里救回来的那一只,它的腿伤不算太重,经过苏扶摇细心的治疗和照料,已经好得差不多了。自从它恢复能走能跑之后,就闲不住了,经常满院子溜达,有时候还会跑出院子,不见踪影。

初时扶摇还担心它一去不回,没想到这小狗倒认主得很,扶摇救了它,它就认定了扶摇,常常腻在她脚边,摇着尾巴,两只乌溜溜的眼珠巴巴地望着她,每当这个时候,扶摇就会把它抱起来,挠它雪白光滑的毛,而小白狗就会很享受地在她怀里乱拱。

小白狗还有一个很奇怪的嗜好,就是对隔壁家那只老黄牛充满好感,经常会在黄土墙的这边冲老黄牛叫,大约是太幼小,只会发出呜呜和哼哼两种声音。每回老黄牛都是一边嚼草,一边很淡定地望它一眼,然后小白狗就会很开心地哼哼两声。

有一次扶摇看着有趣,就对它说道:“既然你这么喜欢老黄牛,就给你取名叫牛牛好了。”

小白狗听了,颠颠地跑到她面前,摇着尾巴绕着她转了一圈。

扶摇将它抱起来,她能跟动物心灵沟通,自然能知道,小白狗对这个名字很满意。

于是,宋梨花和扶摇母女,带着小白狗牛牛,和车夫刘大脚一起踏上了去桐城的道路。

……

路上自不消说经历了多少风霜雨露,宋家村地处东北,距离东南沿海的桐城,何止千里万里。

宋梨花、苏扶摇还有车夫刘大脚,路上走了两个月,才走了三分之二的路程。

一路上,幸亏有牛牛这只活泼可爱的小狗,能给母女两个解闷。

越是接近南边,空气越是湿润馥郁,路边的草也变得柔软青翠,人们的口音也越来越细软,包括食物,更是与北方不同,南方爱吃稻米,酒馆饭馆里头的面食,就慢慢地少了起来。

好在扶摇和母亲都不是挑食的人,面吃得惯,米也吃得惯,也就刘大脚有时候会抱怨几句,他是哪怕一天都离不开面食的。

只是南边的气候跟北边不一样,这几天宋梨花似乎有点水土不服,鼻子塞了,有点发热。路过一个小镇的时候,扶摇带她去看了大夫,抓了几帖药,倒是好了一点。

“娘,今儿只怕我们要露宿了。”

扶摇挑开车帘,看了看外面,天气倒是不错,但太阳已经下山了,只留下西边天空红彤彤一片霞光。

马车很宽敞,宋梨花躺在软软的褥子上,脸色有点不正常的潮红,但精神倒还不错。

“问问你刘师傅,能不能找到投宿的地方,露宿总是有点不安全。”她一开口,就听出鼻音来了。

扶摇应了一声,趴到窗边上,大声道:“刘师傅,咱们今儿宿哪里呀?”

刘大脚早已听见她们母女的谈话,高声笑道:“姑娘放心,我早打听过啦,往前大约还有十里地,有个小镇子,咱们赶上几鞭子,天黑一定能到了,不会露宿的,请姑娘和夫人都放心。”

“好,知道了,辛苦您。”

苏扶摇笑着道声谢,将身子缩回车里,不用露宿,母女两个都很高兴。

马车辚辚,经过一片小树林,旁边是一道高高耸立的山坡,坡度很陡。南方的山都不算太高,出了这条山路,大约就到镇子了。

天上的晚霞也都消失了,灰蒙蒙的夜色开始笼罩大地。

就在这时,一直在车里安安静静趴着的小白狗牛牛,忽然间竖起了耳朵,浑身白毛一炸,一跃跳上了窗户,闪电般从窗口窜了出去。

“牛牛!回来!”

正文 7、浴血的男人

扶摇吃惊地扑到窗口,眼见牛牛变成一道白影,往那陡峭的山坡下奔去,几个纵跃就消失在莽莽野草中。

扶摇顿时焦急起来,这荒郊野地,牛牛若是撒欢跑掉,可真不知道该怎么找。

“嗷呜——”“嗷呜——”

膝盖高的野草丛中传来小白狗稚嫩而悠长的叫声。

这是牛牛的叫声,说来奇怪,它从来不像其他小狗那样汪汪叫,每每都是“嗷呜”,由于年龄小,声音十分稚嫩娇软,总是像在撒娇。

“牛牛怎么了?”宋梨花直起了身子。

扶摇蹙眉道:“好像是发现了什么,娘你在车上等着,我跟刘师傅下去瞧瞧。”

这时候,刘大脚也已经停下车,将屁股底下的小板凳放到地上,扶摇从车里出来,踩着板凳下地,顺着牛牛跑的路线,一路追进了草丛里。

野草很高,几乎能到她的大腿根,扶摇一边用两只手拨开,一边往前走。

“嗷呜……嗷呜……”牛牛急切地叫着,从密集的草丛中跑出来咬住了扶摇的裤脚。

“别咬,别咬,到底怎么了?”

扶摇一边扯回裤脚,一边跟着牛牛往前跑。

牛牛速度极快,几下就钻进了草丛中。

扶摇分开茂密的野草,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。

男人。

一个浴血的男人。

牛牛就在男人边上,鼻子里哼哼着,乌溜溜的眼睛看着扶摇,似乎在请求她救人。

扶摇蹲下去,男人是趴着的,她拨开了男人肩背上散乱的长发,露出了他的脸。

清秀、无助。

这是她看到男人的第一印象。

他的眉毛细长,眼睛尽管闭着,也显得细长,即使在昏迷中,脸上也显出一丝痛苦之色。

扶摇望向他的背,一身锦衣已经沾满污泥断草,背上有一条长长的伤口,皮肉都翻卷着,暗红色的血液干涸,将衣料都粘在了皮肤上,狰狞可怕。

扶摇忍不住惊恐地捂住了嘴。

“嗷呜,嗷呜。”牛牛又开始咬她的裤脚,无辜又恳切地望着她。

男人身边有一蓬草被压扁了,凌乱的痕迹一路延伸到山坡之上。

可以初步断定,他是从山坡上滚下来的。

扶摇站起来,回头大喊:“刘师傅!救人啊!”

……

天彻底黑下来的时候,扶摇一行人终于到达了小镇唯一的一家客栈。

开店的最怕有人死在店里,为了预防店主拒绝她们入住,扶摇用一条薄被包住了男人的身体,让刘师傅背着他,跟店主说是自家的哥哥发烧生病。

店主不疑有他,给她们开了两间房。

刘师傅背着男人进了屋,小心翼翼地将他放在床上趴好。

“扶摇,咱们真的要救他吗?他受这么重的伤,万一是强盗贼人怎么办?”

宋梨花紧张地握住了扶摇的胳膊,十分不安。

扶摇忙道:“娘,你没看他穿的衣裳,什么强盗能穿这么华丽?有钱穿这种衣裳的人,怎么可能做强盗?况且,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,我们怎么可以见死不救呢。”

“可是,可是他的伤看起来很严重,这镇上也没个大夫,咱们怎么救啊?”

刚才进店的时候,他们就问过店主了。这镇上只有一家医馆一个大夫,但是那大夫到四十多里外的村子看老丈人去了,根本不在镇子里。

扶摇皱眉咬唇想了想。

这男人的伤真的不是一般的重,背上的伤口看起来像是被利器割伤的,皮肉翻卷,更显得伤口如同张开的大嘴,只是简单的敷药肯定是不行的,伤口极难愈合。

扶摇当机立断,快速说道:“娘,你马上去借用店家的厨房,烧一大锅热水。刘师傅,麻烦你向店主买一壶烈酒,越烈越好,若是店里没有,就到镇子上去买,一定要买到。救人如救火,大家都要快!”

她神色凝重,语速极快,使得刘师傅和宋梨花都紧张起来,不由自主就按照她说的去做。

等屋里只剩下她跟伤者,她也立刻行动起来。

男人的发髻都散了,长长的黑发凌乱地披在背上,有好几绺还粘在了伤口上,扶摇把他头发挽起的时候,不可避免地扯动了伤口,即使在昏迷中,男人也忍不住发出一丝呻/吟。

把头发挽起扎好,避免干扰治伤。

接下来,扶摇就脱掉了他的外袍和上衣,果然就像她所说的,这个男人身上的衣裳都是昂贵的丝绸质地。脱中衣的时候,背上破碎的部分已经跟伤口连在了一起,她只能用剪刀把旁边的都剪掉。

事情虽然简单,但是因为怕牵扯到伤口,整个过程中,她都是屏着呼吸的,等脱掉了衣裳,竟然出了一脑门的汗。

她胡乱用袖子在额头上擦了一下,宋梨花就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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