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4节(1 / 1)
看着面前的金色饮料,他想了想。
忽然伸出手,轻轻以右手盖住瓶子。
‘花语:光辉力场。’
嘶。
无形的光芒瞬间释放,照耀在小瓶子上。
隐隐约约间,他看到了一些细小的黑烟从瓶盖缝隙中逸散出来。
变强 四
黑烟源源不断,持续不绝。
一直过去数分钟,才慢慢淡化,变小,直到消失。
松开手,他再去看这三眼药,明显感觉药水比之前要透亮了些。
李程颐也只是忽然心血来潮,试试看自己的光辉力场能不能净化药水里的负面隐患。
现在看来,可能有点效果,但他依旧不敢尝试。
他又依样画葫芦,给其余两样商品都来了一套照耀净化。
同样都有黑烟细微冒出。
做完这些后,李程颐心里已经有了些许思路,要研究这些东西,单靠他肯定不够。
他需要一个团队。
一个把这些东西实实在在转化成利益的团队。
到时候他完全可以拿出一些自己认为合适的商品,供人研究,然后制造安全衍生物,以此赚取利益。
‘当然,最好的方法,还是自己亲手操作。’
李程颐下了决定,换血瓶和三眼药,这两种商品如果能去除隐患,对他说不定也会有很大帮助。
他想了想,又觉得这三样东西未来可能有用,当即小心的将它们收起来,放在屋子里的隐秘角落。
‘等先过段时间,完成龙须力的段落修行后,再来专心搞这东西。’
他做出决定。
收好东西,坐到沙发上,他又拿出手机,联系了下司马归。
‘龟哥,好点了没?’——程意。
‘没大事,就是换了个人工肾。’——司马文三。
‘这还叫没大事!?’——程意。
‘我之前的肾也是人工的,没事,换着换着就习惯了。’——司马文三。
李程颐无言以对。龟哥平时不声不响的看起来就是个闷葫芦,但实际上熟了之后就给人一种逗比感。
‘没事就好。另外,我打算自己组个小团队,免得老板走了之后我一个人不好办事。你有什么建议么?’——程意。
李程颐知道自己没钱,但有钱干大事,没钱可以做小事。
先组个平民团一样可以打基础。
‘其实这个我之前就有点打算问你了,只不过因为老板还在,你也在老板的团队里,所以不好说。不过现在你提到了,我就给你提一提。’
司马归迅速回复,显然养病期间时间相当多。
‘其实绝望塔里不少老人都有自己的小队,之前你的情况也有人问过几次,都是想拉你进去的。你看看你愿意不?’
‘拉我?’李程颐一直想着自己组团,倒是没想到别人早就有这个想法,甚至已经组成了。
但他转念一想,自己隐秘东西这么多,加入其他团,很可能会带来巨大不便。
‘你先听听看条件,再决定考不考虑。’——司马文三。
‘行,您说。’——程意。
‘邀请你的一共五个团,其中三个我不是很熟,就不给你细说了,都是有钱有势的新人自己组的,等他们活过半年后再看。
就看其中两个长驻团,团长都是绝望塔里的老人。’
司马归显然早有腹稿。
‘您讲。’
‘现在和我这么客气,之前可是龟哥龟哥的叫,你这家伙真特么现实。’司马归显然有点不爽。
不过正事要紧,他是知道李程颐潜力的,别的不说,就那超强的高频记忆闪现,就是团队里最喜欢的类型。
因为在其他人需要时,面对困境时,他能以最快速度进入记忆闪现,出面相助。
这就是别人比不了的地方。
所以这类意识力强的人,所有团队都喜欢。
‘第一个就是群里经常冒泡的彩虹糖,她家里有钱,自己实力也不错,组了个三人小队,之前死了个队员,现在一直在找新同伴。她们给你发了邀请。这个队,优势是有钱有势。’
‘第二个是群里的猩河,是个年纪不小的大爷,组了个五人队,为人很仗义,优势在于他个人实力很强。’
‘你看看要不要试试。’司马归给出两个选项。
‘他们组队的目的是什么?’李程颐问。
‘目的?不就是活得更久点么?还要什么目的?’司马归一时间没反应过来。
‘那算了。我和我朋友两个人组队了,我倒是打算从你群里找点人搭档,龟哥有什么建议么?’李程颐反问。
‘……好吧,你需要哪方面的类型?’司马归没有意外,显然也有所猜测到,那神秘铠甲人和李程颐明显有关系。
‘我们的情况你大概也清楚,老板走后,我们最缺少的,还是后勤和网络安全方面。
当然,最重要的还是能活得久的,一直能在死角活下去的人,才有资格成为同伴。’李程颐简单回复。
‘是的,其他人也都这么想。’司马归回了句,‘你那局面,一般人胆子小点的,还真不敢进。’
之前理想乡杀手找到公司来,要不是丁宁远程逼退,事情还真不知道会发展到哪个地步。
‘本来我还打算自荐,但你那朋友太能惹事了。你要执意和他一队,那我是不敢了。本来死角就危险,现实里再搞成这样,那我还要不要活了?’
‘龟哥说笑了,说得好像我们想要你似的。’李程颐笑着打趣。
‘也是,我这人什么能力都很平庸,唯一的长处就是能苟。所以才能活这么久。’司马归发了大笑的表情。
顿了顿,他又迅速发信息。
‘那这么一看,敢进你小队的就很少了。有资格的就那么几个,而且还要看你值不值得他们选你。’
‘随缘吧,麻烦你把我们的情况置顶一下,我朋友那边别直接说身份,介绍下实力信息就好。看看谁愿意来的,让他联系我。’李程颐回道。
‘我看起来很傻么?知道了,那你小队的主旨是什么?’
李程颐顿了顿,黑暗里露出一丝微笑。
‘摆脱死角。’他打出这四个字。
司马归没回复,显然是被镇住了。
其他人想着的都是能多活一天是一天,他倒好,居然目标这么远大。
想想看,上一个有着这目标的是谁?黎恩!
黎恩现在在哪?
不知道。
活不见人,死不见尸。
黎恩没团队么?
有,而且是世界级团队。
结果呢?
团队死绝,就剩他爹放弃事业,满世界到处找儿子。
这些司马归不信李程颐不知道,但知道这些后,他依然有这个决心,这就说明,他和一般人不是一路。
停下聊天后,李程颐稍微收拾了下东西,准备休息。
还不到二十分钟。
他电话又响了。
拿起来接通。
“喂,我彩虹糖,你人在哪?我马上过来。”一个听起来年纪不大的女孩嗓音,从电话那头传出。
“???你这是……你不是有队友么?”李程颐一时间没反应过来。
“一起来,接不?”彩虹糖很明显和群里风格一样,风风火火,做事毫不拖延。
“……先见个面吧。你确定想好了?我这边很危险。”李程颐没想到司马归才发出消息,马上就有人找上门。
“我很早就有这个念头了,但没人和我一样。所以我只能一个人自己搞,现在你们来了,相互帮助吧。快点,时间地点!”彩虹糖一副很急的样子。
“遂阳市,永远植物园,你搜卫星地图,导航。”李程颐当即也不废话。
“好,半小时后见。”电话挂断。
李程颐舒了口气。
才刚刚挂断电话,马上又是铃声响起。
“喂?”他马上接通。
“你好,请问是程意先生么?”一个文质彬彬的男声从电话那头传出。
“是的,你是?”
“我是群里的农村三叉戟,看到你发出的组队邀请了,能发个地址见见面吗?”男子比彩虹糖正常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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